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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应该实行严格的无罪推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应该无罪释放。什么单位能够对公安机关的依法办案进行有效监督一直是目前让律师头痛的问题(无罪推定)
来源:合同律师网   作者:   人气:3087   合同律师网 合同法律师咨询 合同律师服务



曹某涉嫌诈骗关押37天被释放案
案情:2007年,曹某到上海闵行打工,做小区清洁工。张某为近七十岁的老人,由于该张某年事已高,故曹某经常帮助张某做一些杂事,并经常在空闲陪同张某聊天。后张某出于感谢,向曹某的银行卡内打入了3万元,但是随后张某向曹某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要求和曹某有特殊关系。曹某不堪骚扰,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离开上海回到老家。张某在多次寻找曹某未果的请款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曹某将其委托曹某的购买股票的3万元诈骗。后曹某在老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并押送到上海。
曹某的亲属在曹某被关押后,立刻归还了张某3万元现金,在曹某被关押了20余天时找到陈志律师。经过了解,律师发现曹某其实是不构成犯罪的,最多就算是经济纠纷,甚至可能是一个赠予。但是目前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要让曹某出来,难度是由一定的。
案件好像非常简单,其实是比较麻烦的,陈志律师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邀请了吉律师共同办理。经过仔细的探讨,考虑到该案件应该正在由检察院审核是否批准逮捕,律师决定直接给检察院写律师意见,表明律师的法律观点,即曹某是无罪的。由于时间紧迫,律师暂时放下了其他的工作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处理该案件。结果律师的意见被检察院慎重考虑了,检察院为此和公安机关就该案件召开协调会。在曹某被关押的第37天,公安机关通知曹某的家属到看守所接人,当天律师和曹某的亲属一直在公安机关等着。办理案件的警官称尽管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但是并不代表曹某就是无罪的,公安机关还是认为该案件是值得商榷的,同时又说,受害人张某不停的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是不胜其烦。晚上6点多,终于将曹某接送回来。
曹某说,我知道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今天没有人接我,根据我在里面了解的惯例,我肯定是要做至少一年到两年的牢的,没想到我居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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