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律师官方微信 陈志合同律师官方微博
合同律师网LOGO
合同律师
合同律师
合同律师咨询电话15800323008 13166335825(即微信)
合同律师邮件 582557938@qq.com
合同律师网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律师成功案例 智坚律所 智小小太极 联系合同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高院公报合同
 
  
 
最高院公报合同
· 签订合作协议时,明确选择了协议的签订地法院作为合作纠纷的管辖法院,以后当事人之间又在其他地点对合作协议进行了补充,但补充协议并没有就管辖条款进行任何修改。因此,合作协议中的管辖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公报、诉讼程序、改裁)
人气:3647
· 公司董事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立法目的是为了限制大股东操纵公司与自己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资本确定原则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对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资产为小股东进行担保当不属禁止和限制之列。(公报、担保合同、无效不成立、改判)
人气:1567
· 对于国家政策性债权,是否可以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具体由谁代行国家资本金出资人职能,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利行使的内容,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请要求确认为企业出资人,而非要求偿还债务,不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予驳回。(公报、诉讼程序、改裁)
人气:1545
· 债权人将对债务人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通知即可,债权人丧失了向债务人主张还本付息的主体资格。在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协议无效,但已经被法院裁定驳回的情况下,第三人再次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属重复诉讼,应当驳回。(公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诉讼程序、改判)
人气:1607
· 管辖权异议是指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或管辖的案件。公司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异议的情形。公司是否是适格被告,应经法院的实体审理确定。法院以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公报、管辖权异议、诉讼程序、改裁)
人气:1602
· 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为无效。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关于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公报、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效、诉讼时效)
人气:1579
· 法院基于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诉讼,审理范围应当受原审审理范围的限制。原审中不涉及土地抵押权的内容,再审对抵押权作出处理,超出了原审的审理范围。(公报、再审、诉讼程序、改判)
人气:1648
· 产品等级不符合约定的差价损失应该由出卖方承担,但因市场行情下跌所造成的收益损失,显属市场风险,非为双方所能预见,非出卖方过错所致,出卖方与该部分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出卖方不应承担此收益损失。(公报、买卖合同、解除不成立、质量争议、改判)
人气:1524
· 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约定了成立项目公司运作,并约定了利益分配,后项目公司建筑面积增加。合作方主张分配多增加的房屋面积,并非以股东身份对项目利润分配的主张,而是依据合作合同关系对面积发生变更而提出的请求。新增加的面积是合作项目的产物,理应归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公报、房地产合作开发)
人气:2810
·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受托投资管理合同》合法有效,但保证委托人资金年投资收益率达到7.8%,保底条款的内容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条款。保底条款应属委托理财合同之目的条款或核心条款,保底条款无效应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公报、委托理财无效、代位权)
人气:1786
· 提供格式合同的保险人依法应当就免责条款向被保险人作出明确说明。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未能尽到明确说明的义务应归于无效。(公报、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
人气:1425
· 借款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银行所在地法院解决。主债权经过两次转让,相关的债权转让当事人均未与主债务人和保证人约定新的管辖法院,也没有排除各借款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对管辖权的约定。各原始借款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对当事人仍然有效。(公报、诉讼程序)
人气:1765
· 抵押担保是针对外汇债务的担保,履行担保责任时必将涉及以外汇偿债的问题,未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批的外汇担保违反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应认定无效。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债权人和担保人都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公报、抵押担保、涉外担保、无效)
人气:1563
· 业主称对房屋外的庭院绿地享有独占使用权,并将绿地改建为鱼池,业主应提供物权证书证明其对该庭院绿地享有独占使用权。即使业主对于庭院绿地具有独占使用权,鉴于庭院绿地属于小区绿地的组成部分,根据物权的公益性原则,业主不得擅自破坏该庭院绿地,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应恢复庭院绿地原状。(公报、物业管理合同)
人气:1704
· 公司接受政府决定后,其职责是按照政府行政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无与政府平等协商修订政府优惠政策文件的余地。政府给予企业优惠,在优惠政策制定和履行中地位不平等,公司居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公司和政府尚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公报、国家政策、合同不成立、诉讼程序)
人气:1616
· 签订的《会议纪要》列明的与会方并不包括圳业公司,作为与会的工程款付款义务人在该纪要上盖章的是圳昌公司。该纪要与圳业公司没有直接关系,由于圳昌公司、圳业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圳业公司关于“圳昌公司就是圳业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公报、建设工程、纪要成立)
人气:1705
· 股东会及其决议实际上并不存在,只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股东权利被侵犯后,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受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60日期限的规定限制。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既未通知其他股东,更未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无效。(公报、股权转让、无效)
人气:1440
· 主合同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不能以其没有向更名后的保证人当面送达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为由,而免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保证期间,将股权无偿转让,造成了对债权人进行担保的法人财产的减少,受让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公报、借款担保、撤销权、连带责任)
人气:1505
· 1998年签订合同约定卖方如违反约定的期限延迟移交房屋,缴纳违约金每日按房价款的0.2‰累加计算。2005年未交房,买方起诉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是根据违约行为持续发生的状况而“累加计算”的,主张逾期交房之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违约金,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而不是分别计算诉讼时效。(公报、房屋买卖、约定违约金、诉讼时效)
人气:1515
· 原告在不否认对方取得房地产权合法性的情形下,认为其为房地产实际所有权人的主张,不符合“一物一权”的物权确权原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启动清算程序,在未启动清算程序,对公司主要资产进行处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程序,必然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不符合公平原则。(公报、公司吊销执照后的债务处理)
人气:1509
·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虚假,被担保人追加的注册资金并未实际缴付到位。担保人公司并非基于对银行询证函上载明的追加出资内容的信赖而签订的保证合同,银行不应承担出具虚假出资证明的赔偿责任。(公报、无效、违约与侵权、改判)
人气:2156
· 当事人对合同条文发生争议时,必须探究当事人内在的真实意思表示,判断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首要方法是判断当事人字面的意思表示,为文义解释方法。只有在文义解释不能确定该条款的准确含义时,再运用其他解释方法去确定合同条款的含义以及填补合同的漏洞。格式合同中诉讼条款不适用有关格式条款解释规则。(公报、诉讼程序、解释、格式合同)
人气:1492
· 企业收到的国家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变为国家资本金时需要办理批复文件以及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即“贷改投”必须存在一个审批程序,同时还有一个必须明确的出资人问题。否则公司仍应履行偿还其有偿使用的国家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的义务。(公报、借款合同)
人气:1524
· 当事人对确定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但这种约定必须是明确约定。合同是否得以履行是事实问题,而履行合同是否适当、合法,属于合同履行的后果及责任问题,是法律对于法律事实、行为的价值判断。合同履行地之法院享有管辖权。(公报、诉讼程序、改判)
人气:1728
· 合同约定以一方内部因素为生效条件的,负有促使协议生效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在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损害他人利益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成立,且已部分履行的前提下,则应当认定合同已经生效。(公报、借款合同、附生效条件)
人气:1961
· 公司出借印章是基于对方欺骗,出借印章的关系仅存在于两公司之间。除非证明合同相对人银行存在恶意,否则公司不能以印章是被骗出借的理由对抗银行的权利。主张对方和银行串通欺诈,应证明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借用公司的印章订立合同,应证明银行与对方有意思的联络而借用印章。(公报、借款担保、欺诈不成立)
人气:1639
· 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当抵押人不是主债务人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只能在抵押财产范围内实现债权。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不得请求抵押人直接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公报、借款抵押担保、改判)
人气:1823
· 村委会签订协议书中,决定重大事项应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否则应认定无效。开发商和村委会对地块挂牌出让所得价款中的7240万元如何分配未作明确约定,可以依据相对公平的原则由双方各分得一半。(公报、合作开发合同、公平原则、改判)
人气:2543
· 合同约定只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另一方即可解除合同并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毋需征得对方同意,为约定解除权。工程未全部竣工,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应从解除合同时起。(公报、建设工程、约定解除权)
人气:1813
· 房屋买卖意向书明确将来开发商优先同买方订立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未按意向书履行义务,导致购买商铺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支付了意向金,但预约合同毕竟同正式的买卖合同存在法律性质上的差异,买方主张赔偿金额不能完全支持。(公报、房屋买卖、预约合同、预期利益损失)
人气:1557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3/4页 共有114条信息 转到: 


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合同法律咨询中心 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诉讼法律网 天涯社区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上海高级法院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 上海第二中级法院
北京法院网 浙江法院网 安徽高级法院网 江苏法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工商管理局 上海检察院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被强制执行人查询
爱建网 金融界 丁丁地图 赶集网 搜狐
雅虎 新浪 百度 谷歌 上海智坚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诉网 陈志合同律师博客

版权所有: 上海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2010-2021 www.htf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沪ICP备09069354号
合同法律师;合同律师;上海合同法律师;上海合同律师
技术支持:爱建网